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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无根据标注,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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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1 22:45:49   查看:
编者按:经审理后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搜索引擎无根据标注,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今日头条“可能无法正常访问”?11月30日,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

  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事实上,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于2018年初。当时,围绕信息流推荐业务,百度和今日头条的竞争正处于白热化阶段。百度在2017年专门成立了内容生态和市场部,由大市场体系公关部总经理同时兼任部门负责人,业内人士戏称为“打头办”。(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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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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