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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2025年9月11日)
2025年9月11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八起典型案例。 -
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5年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对涉人工智能案件特点、案件审理面临的挑战、审理思路及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妥善化解... -
AI文生图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的认定
本案明确人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若符合作品的定义,则应被认定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同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权属可根据开发者、使用者、所有者等各参与方对人... -
自然人声音权益可及于AI生成声音
本案明确了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受声音权保护的认定标准,为新业态、新技术的应用划定了行为界限,有助于规范和引导人工智能技术沿着为民、向善的方向发展。 -
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AI合成的名人声音用于“带货”构成侵权委托推广商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商家委托视频发布者带货的法律关系中,作为委托方和实际获益者的平台商家,对其关联达人发布的推广内容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商家不能仅以“被动合作”“未参与制作”为由免责... -
未经授权对包含他人肖像的视频进行“AI换脸”处理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被告收集了包含原告人脸信息的出镜视频,将该视频中的原告面部替换成自己提供的照片中面部,该合成过程需要将新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 -
网络平台利用算法工具检测AI生成内容但未尽到合理适度说明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是对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标记、平台识别和治理在司法审查规则方面的有益探索,一方面肯定了网络内容服务平台利用算法工具对AI生成合成内容进行审查和处理,履行信息内容... -
利用AI软件恶搞、丑化他人肖像构成人格权侵权
本案中,法院认定行为人未经许可利用AI软件恶搞、丑化他人肖像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侵害,强调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尊... -
具有独创性的虚拟数字人形象构成美术作品
本案涉及虚拟数字人形象的法律属性及独创性认定。虚拟数字人由外在表现及技术内核两部分组成,具有数字化外形与类人化功能。在外在表现层面,如体现了制作团队对线条、色彩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