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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
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真封神”网络游戏打假,看法院如何认定著作权人
本院认为,被告成立于2012年,其庭审所述软件开发时间为2008年,该明显不合常理,且其庭审陈述的软件开发者为王杰与其合作伙伴,这也与其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著作权人不符,因此,被告的辩解意见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
“避风港”让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双赢
包括“避风港”在内的各项版权制度应该要与时俱进,具备一定的弹性,为创作所依赖的新技术,或根据这些新技术所发展起来的商业模式留有发展的空间,以适应网络产业不同业态与多变的合作样态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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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网络电影版权不付款,法院判给钱并赔偿违约金
根据协议,涉案电影已经于2017年1月20日在乐视平台正式上线,某B公司付款条件已经成就,应当分别于2016年11月18日前、2017年4月20日前及2017年7月20日前分别向某A公司支付25万元、30万元及50万元。但某B公司至今未支付上述款项,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支付并赔偿违约金。 -
电影厂状告画廊一夜被擅播,视频网站以避风港原则免责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后来避风港原则 -
《后宫·甄嬛传》作者吴雪岚诉网易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吴雪岚与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7)浙8601民初1003号 原告:吴雪岚。 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