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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低价名牌鞋商家跑路,差价损失法院为何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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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消费者李某花1 68万元网购10双单价1680元的品牌鞋,付款后商家闭店失联。法院认定商家构成根本违约,但驳回了李某按正品价9300元计算差价损失的主张,理由是可预见性规则限制,以及李某作为电商从业者明知价格异常仍批量下单具有投机性质,判决仅返还货款和利息。

花1680元捡漏9300元的名牌球鞋!消费者批量下单10双后,商家闭店跑路,结果......

  9300元一双的鞋子

  网店折后只要1680元

  然而

  当消费者批量下单后

  商家迟迟不发货

  甚至直接关店跑路

  近日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跨境电商从业者李某在张某经营的淘宝店铺看中一款“Prada”品牌的男士运动鞋。店铺客服告知,该鞋每双仅需1680元,为正品活动价。李某随即批量下单购买了10双,经店铺优惠后实际支付货款1.68万元。

  付款后,李某多次催促发货,张某始终没有回应,甚至关闭店铺,彻底停止经营。李某随后查询发现,同款正品鞋的官方售价高达每双9300元。据此,李某算出自己因此损失了7.62万元的差价,于是将张某诉至钦北区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或者全额赔偿差价损失。

  张某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

  钦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通过淘宝平台向张某购买商品并支付价款,双方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张某收款后未按约定发货并关闭店铺,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李某请求判令张某继续履行发货义务,法院指出,张某作为合同相对方,所经营店铺已关闭,且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尚具备继续履行的意愿和能力,其违约行为已导致合同在事实上陷入履行不能状态,若判决继续履行,将使判决内容缺乏可执行性,无法实现案结事了,故法院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的规定,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即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张某以1680元/双的低价出售商品,作为普通网络经营者,其所能预见的买家损失仅限于货款返还及资金占用利息,或为购买同类商品而额外支出的费用。

  张某无法预见,也根本不可能预见李某会以9300元/双的正品市场价来主张损失,因此,李某主张的差价损失已超出张某订立合同时的预见范围,法院不予支持。

  李某作为具备专业知识的电商从业者,对奢侈品运动鞋的市场价格应有清晰认知。李某在明知张某标价1680元/双(仅为正品市场价9300元/双的约1.8折)存在异常的情况下,不仅未予质疑,反而一次性下单购买10双,其行为目的具有明显的商业投机性质。

  在张某违约后,李某不选择解除合同、返还价款这一简单有效方式,而是诉请履行不能后的高额差价赔偿,其目的并非为了填补损失,而是意图利用司法程序获取远超出其实际损失的巨额利益。该诉讼目的与法律保护合法预期利益、维护交易公平的宗旨不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张某违约给李某造成的直接损失为货款1.6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该部分实际损失属于张某应当预见且必须赔偿的范围。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返还李某货款1.68万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广西法治日报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价格低得不正常的时候,下单前多想想。法院用“可预见性规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两把尺子衡量,说白了一个道理——你不能一边贪便宜大批量买入,一边又按市场高价索赔,两头好处都占。打官司的时候别只盯着差价数字,先想清楚法律支持不支持。商家收了你1680元,发不出货最多能预见退你1680元加利息,要他赔9300元的差价确实超出了普通商家的合理预期。电商从业者更要留个心眼——法官会看你的身份背景。你懂行、知道行情、大量下单,法院就更倾向于认定你有投机意图,维护权益的路反而更窄了。普通消费者正常买一两双,法院的态度可能会不一样。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第一时间截屏取证

付款后发现不对劲赶紧截屏——商品页面、价格信息、订单详情、支付成功的页面、跟客服的聊天记录统统截下来。商家随时可能关店下架商品,页面一消失证据就没了。同时录个屏,把整个操作过程都录进去,证明你当时看到的商品信息和价格是真实的。

申请平台介入调解

淘宝这类平台都有投诉通道,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申请,要求平台联系商家或者启动保证金赔付。平台调解不成功也不要紧,申请记录本身就能证明你积极维权的时间和态度,以后起诉也能用上。

整理付款凭证和流水

从支付宝、微信或者银行卡里把交易流水拉出来,标明付款时间、金额、收款方。同时截图订单编号和物流信息(如果有的话)。这些是证明你实际支付了多少钱的最基础证据,直接关系到法院判决返还的数额。

评估是否主张差价损失

不要盲目按高价计算差价,先判断商家在卖货时能不能预见到你要按那个价主张。一般低价清仓、折扣活动的场景下,法院比较难支持高额差价。你可以咨询律师估算一下你的实际损失包括哪些——货款本金、资金占用利息、为买同类商品额外支出的费用属于比较稳妥的诉求。

起草起诉状并提交立案

确定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现在很多法院支持线上立案。起诉状里把下单时间、金额、商家失联过程写清楚,附上所有证据清单和复印件。诉讼请求要合理设计,把有把握的退款和利息放前面,差价赔偿作为备选诉求。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网购付款后商家不发货也不退款,能告他违约吗?

答:能告。你下单付款那一刻,买卖合同就成立了,商家收了钱就得发货。拖着不发货、失联甚至关店跑路,都属于根本违约行为,你可以起诉要求退款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等实际损失。

问题2:我买了低价商品,商家不发货导致我错过了其他优惠,能让他赔差价吗?

答:不一定能赔。法院会看这个差价损失是不是商家在卖东西的时候能预见到。如果商家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他通常只能预见到退你货款和利息,预想不到你会按正品市价来主张损失,差价赔偿很难被支持。

问题3:什么叫“可预见性规则”?对我起诉商家有什么影响?

答:可预见性规则就是法律规定的违约赔偿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能预料到的损失范围。简单说,商家卖你一双鞋才收1680元,他最多想到的是“万一发不了货就退款”,不太可能想到你要他赔9300元的市场差价。这个规则直接影响你能拿到多少赔偿。

问题4:我一次性买10双低价名牌鞋,法官说我有投机性质是什么意思?

答:法官会综合判断你的购买动机。如果你明知道这个价格跟正品差了一大截,还大量下单,事后按正品价去索赔差价,法院会认为你这不是正常消费而是在“博概率”——赌商家发不了货然后赚差价。这种目的跟法律保护的诚实信用原则冲突,差价赔偿诉求不会被支持。

问题5:商家店铺已经关了,法院判他继续发货我还能拿到货吗?

答:基本拿不到。法院判继续发货的前提是商家有能力发、愿意发。店铺关了、人失联了、也没拿出任何能发货的证据,判决内容缺乏可执行性,法院不会判一个执行不了的义务。实务中这种情形通常是判退款而不是强制发货。

问题6:维权时除了货款本金,资金占用利息怎么算?

答:资金占用利息就是从你付款那天算起到退款实际到账那天的利息,一般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计算。法院支持这个诉求,是为了弥补你的钱被对方占着不还这段时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