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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即使商家已提前声明不支持退货,但如果未经消费者确认,也不能合理说明商品不宜退货的理由,无法证明退货会导致商品价值贬损或影响二次销售,商品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
通讯员 | 综合审判三庭
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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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联网法院指出,商家单方面声明 "拆封不退 "不一定有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商家未在购买时经消费者确认 "不宜退货 "属性,且无法证明拆封会导致商品价值显著贬损或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仍有权主张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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