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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因关键词推广被判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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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08 21:47:48   查看:

  电商大战正酣,京东商城却在一场官司中败诉。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京东橡胶有限公司(简称“橡胶公司”)诉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商务”)、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京东商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网址搜索排名第四

  橡胶公司是生产经营橡胶产品的企业,www.jingdong.cn“京东橡胶网”是其依法经营的网站。京东商务是www.360buy.com“京东商城”网站的经营者。2011年9月,橡胶公司发现,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www.jingdong.cn”进行搜索,获得的第一项搜索结果为“京东商城”网站链接,右侧有“推广链接”字样,点击该链接则直接进入网址为www.360buy.com的“京东商城”网站,百度搜索的第四项结果方为“京东橡胶网”的链接。故橡胶公司将京东商务和百度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为其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称公司间不存在竞争

  庭审中,京东商务辩称,该公司确实参与了百度关键词推广服务,并将关键词www.jingdong.cn添加至其百度推广服务管理账户中。但其与橡胶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故即使存在上述情况,也未损害橡胶公司的权益。

  百度公司辩称,其提供百度推广服务的过程中,未向京东商务推荐涉案关键词,且已经尽到合理的提醒及注意义务,主观没有过错,因此不应与京东商务承担连带责任。

  京东应当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京东橡胶公司和京东商务公司均通过各自经营的网站对外宣传、销售其商品,故京东橡胶公司与京东商务公司在网络营销领域存在竞争关系。京东橡胶公司作为“京东橡胶网”的经营者,通过其经营行为使其与网址www.jingdong.cn产生一定的指向性联系,京东橡胶公司对“京东橡胶网”及网址www.jingdong.cn享有相关利益。

  京东商务的上述行为使得“京东商城”网站的相应链接列为百度搜索结果的第一项,将导致本欲关注“京东橡胶网”的网络用户错误地进入“京东商城”网站,这攫取了橡胶公司的交易机会,继而减少了橡胶公司就此交易机会应获得的经济利益。

  同时,网络用户对“京东橡胶网”与“京东商城”网站的误认,亦模糊了橡胶公司与京东商务之间独立经营的关系,使橡胶公司损失了单独积累商业信誉的机会,亦在客观上弱化了“京东橡胶网”与网址之间的联系,给橡胶公司的商誉造成了消极影响。故京东商务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橡胶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京东商务应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

  百度尽义务不担责

  百度公司提供百度推广服务时,均提示客户应避免添加侵犯他人权益的关键词,已对其客户给予必要的警示,未对京东商务进行教唆和帮助,因此百度公司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与京东商务承担连带责任。宣判后,京东商务公司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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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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