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本标签下共聚合10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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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25〕3号)
2025年6月2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国信办通字〔2025〕3号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 -
一批未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单位被上海网信部门处罚
上海市网信办依法对一批未有效履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存在严重问题的知名企业予以行政处罚,这是地方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自主办理的系列行政处罚案件。 -
南昌市网信办依法对履行网络安全责任不到位的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3日,接上级网信部门通报,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智能办公系统疑似遭黑客组织攻击并植入木马病毒,主机存在受控的风险。2023年5月30日,南昌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罚款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
某科技公司违反《数据安全法》被行政处罚
某科技公司在处理政务类数据时违规操作,且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导致数据存在泄露风险。上海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滴滴因违反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被处人民币80.26亿元巨额罚款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 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
关于美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指导书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 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 48亿元3%的罚款,计34 42亿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科勒卫浴违规收集人脸信息案)
2021年07月26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作出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07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罚款50 0000万元,责令改正。 -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7月 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 2021〕67号),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处罚,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 处以 50万元罚款等。 -
阿里巴巴垄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及阿里巴巴正式回应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19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 12亿元4%的罚款,计182 28亿元,同时还下发了行政指导书,要求其根据指导意见进行全面整改,依法合规经营。阿里巴巴对此处罚,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
一男子通过VPN翻墙看境外色情网站,被常德市津市警方查获予以行政处罚!
津市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翻墙”软件接入境外网络,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迅速查明家住某小区陈某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色情网站的违法事实,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