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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进网管理加强 工信部禁止手机预置恶意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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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05 09:04:52   查看:
编者按: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工信部拟对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加强进网管理工作。

 


智能终端进网管理加强 工信部禁止手机预置恶意软件

6月4日消息,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工信部拟对接入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具有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以下称“移动智能终端”)加强进网管理工作,并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

(一)含有恶意代码的;

(二)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

(三)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的;

(四)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信息内容的;

(五)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通知还要求,申请进网许可的移动智能终端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要求,检测机构在进网检测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生产企业申请移动智能终端进网许可时,应当在产品介绍材料中对操作系统、预置应用软件及其提供者等信息进行说明;

通过与生产企业合作方式定制移动智能终端的企业,不得在其定制的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用户安装具有第三条所述性质的应用软件;

获得进网许可证后的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发生较大功能变化或者新增预置应用软件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生产企业应当在其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产品包装上标注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进网许可标志真伪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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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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