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遇台风暴雨车被淹,责任究竟谁来担?
编者按:
租车出游遭遇台风暴雨导致车辆泡水受损,承租人不能仅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预警、承租人未采取合理避险措施的,仍需承担相应责任。但线下租车公司另行提供的加重承租人责任的格式条款,若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对承租人不产生约束力,承租人仅需按线上平台原合同约定承担1500元维修费,剩余部分由租车公司自行承担。
(配图与本案无关)
租车出游遇台风暴雨,车辆损失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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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案情回顾
张先生计划携家人前往海南旅游,他通过某租车平台线上预定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根据平台合同约定,车辆若发生损坏,维修费用在1500元以内的由张先生自行承担,超出部分由当地租车公司负责。
抵达海口现场验车时,租车公司另行拿出一份纸质《租车合同》要求张先生签字。张先生未仔细审阅条款内容便签署文件,该线下合同新增约定:张先生除承担1500元以内维修费外,还需额外承担超出维修金额部分30%的赔偿费用。租车公司签约时未对该加重承租方责任的条款作出醒目提示与明确说明。
旅行途中,当地遭遇台风叠加强降雨天气,租赁车辆被积水浸泡,产生维修费用共计2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就损失承担问题争执不下:
租车公司认为依据后来线下重新签订的《租车合同》,张先生应当承担7000多元的损失。
张先生则认为台风暴雨属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车辆受损,自身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且双方签订的《租车合同》与平台条款不一致,《租车合同》为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即便赔付也应当按照线上平台合同约定,仅承担1500元。
法院裁判
关于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本案中所涉及的灾害天气已由相关部门进行了预报并作出防灾预警提示,且张先生所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租赁车辆受损,对其提出因不可抗力而免责的意见不予采信,张先生需承担相应车辆损失责任。
关于应赔付损失金额,虽租车公司主张应依据其与张先生线下签订的《租车合同》作为责任承担的依据,但合同条款系租车公司所提供的格式条款,与网络平台中所做出的服务承诺相比,其中对于车辆损失后责任承担的约定显系减轻己方责任并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租车公司就此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已对该条款向消费者履行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致使消费者未能注意并理解条款内容,故法院认为该条款不应成为合同内容,该条款对张先生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最终,法院依照线上租车合同约定,判令张先生承担1500元车辆维修费用,剩余维修款项由租车公司自行承担。
法官提示
本案中,消费者在平台下单时看到的服务条款与提车时签署的租车合同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最终线下签署的条款因明显减轻商家责任且商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而被认定无效。对于线上平台展示的服务承诺、订单详情等关键信息,建议消费者截图留存,以备后续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对于线下另行签订的合同,要认真比对与线上订单内容是否存在出入,如果条款和平台承诺不一致,及时提出异议。
在此法官提醒,出游前关注天气预警,遇到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及时与租车公司联系,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或采取其他合理避险措施,并拍摄照片、视频留存。如果车辆受损,第一时间联系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避免损失扩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来源:天津电视台、天津三中院、天津高法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保留平台下单证据
在租车平台下单时,第一时间把订单详情页、服务承诺、保险说明、电子合同条款等内容全部截图保存。这些是证明双方最初约定内容的关键证据,很多租车纠纷中线下合同和线上承诺不一致,平台截图就是你最有利的武器。
现场验车仔细核对合同
提车时租车公司让你签纸质合同,一定要逐条对照线上平台的约定,看有没有新增的收费项目、责任条款或免责条款。如果发现不一致,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解释,不要因为赶时间就随便签字。对新增的加重责任条款,要求租车公司以加粗、标红等方式作出醒目提示。
关注天气预警及时避险
出游前和旅途中持续关注当地气象预报,收到台风、暴雨等预警信息后截图保存。第一时间联系租车公司告知天气情况,询问车辆停放建议。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地势较高、排水良好的安全区域,避免停在地下车库或低洼易积水路段。
受损后全面固定现场证据
车辆被水浸泡或受损后,立刻多角度拍摄车辆受损状况、周边积水深度、车辆牌照等照片和视频。如果车辆涉水熄火,千万不要二次启动发动机,否则可能扩大损失并影响保险理赔。同时保存气象预警通知、与租车公司的通话记录和聊天截图。
及时通知并保留沟通记录
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随后通过微信或短信发送书面通知,明确告知车辆受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所有沟通尽量采用文字形式,方便截图留存作为证据。
制作证据清单分类整理
将所有证据按时间顺序整理归类:平台下单截图、线上合同条款、线下签署合同、气象预警截图、车辆受损照片视频、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维修报价单等。制作一份简易的证据清单,标注每份证据的名称和证明目的,方便后续维权时快速提交。
协商不成寻求法律途径
先与租车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争议无法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台风暴雨导致租来的车被淹,我能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答:不一定。不可抗力要求“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如果气象部门已经提前发布了台风或暴雨预警,说明灾害是可以预见的,你就不能简单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法院会看你有没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比如有没有把车停到安全的地方。
问题2:租车公司让我线下签的合同和线上平台约定的不一样,我该按哪个赔?
答:以线上平台约定为准。如果线下合同新增了加重你责任的条款,比如让你多承担30%的维修费,而租车公司没有对该条款作出醒目提示和明确说明,你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不产生约束力。
问题3:车辆被积水泡了产生2万多维修费,法院最后判我赔多少?
答:法院会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你在平台下单时约定的责任上限是1500元,而线下合同加重责任的条款又未被法院采信,你就只需承担1500元,剩下的维修费由租车公司自己承担。
问题4:我租车时没仔细看合同就签字了,现在出了问题还能反悔吗?
答:可以。对于租车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特别是减免租车公司责任、加重你责任的条款,如果租车公司没有用加粗、标红等方式提醒你注意,也没有口头解释说明,你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签字不代表所有条款都当然有效。
问题5:遇到台风暴雨,我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被追责?
答:及时关注天气预警,收到预警后尽快把车辆停放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安全区域。同时拍摄车辆停放位置、周边积水情况、天气预警截图等照片和视频留存证据。第一时间联系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告知情况并寻求指导,避免损失扩大。
问题6:租车公司要我赔的钱太多,我觉得不合理怎么办?
答:先别急着付钱。梳理你在平台下单时的订单截图、合同条款,以及现场验车时签署的所有文件,对比两者差异。收集气象预警记录、车辆受损照片、与租车公司沟通记录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