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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AI仿冒名人带货,委托方要连带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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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带货主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并配上高度仿真的AI合成声音推广商品,侵害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委托商家不审核素材来源和授权,存在过失,与主播故意侵权结合,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权利人可主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明确带货主播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责任认定规则,强化网络空间人格权益保护

——李某瑾诉某文化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4年,某文化公司为推广销售家庭育儿类图书,与某带货主播订立协议,委托带货主播制作并发布短视频为其店铺进行网络宣传。该协议约定,带货主播发布的视频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委托方某文化公司应当承担责任。随后,前述带货主播在某网络平台的个人账号发布了多个宣传视频,使用了李某瑾公开演讲、授课的视频片段,并配以与李某瑾声音在音色、语调、发音风格上高度近似的AI合成音频。用户点击宣传视频一侧的按钮,可以直接跳转至某文化公司网络店铺购买相关图书。经查,案涉视频中的相关素材并未取得李某瑾的授权,某文化公司对案涉视频的素材来源、授权材料等未进行审核。李某瑾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文化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5万元。

  【裁判结果】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视频未经李某瑾同意,擅自使用李某瑾肖像并结合使用与其声纹特征高度吻合的AI合成声音,案涉行为构成对李某瑾肖像权和声音权益的侵害。某文化公司未对视频素材的来源、视频素材是否获得李某瑾授权等事项进行审核,存在未尽合理审核义务的过失,构成共同侵权。2025年7月1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某文化公司向李某瑾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12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强化网络空间人格权益保护,是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内容。当前,带货主播擅自使用他人肖像、AI合成声音等实施“仿冒名人带货”的商业推广行为时有发生,破坏网络生态环境,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应当依法予以规制。本案例明确,带货主播受电子商务经营者委托,通过制作发布视频等方式进行商品推广时,故意使用侵害他人人格权等权益的素材的,构成侵权;委托人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宣传推广内容未尽到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审核义务,对损害结果发生存在过失的,与带货主播成立共同侵权,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某文化公司与带货主播形成委托关系,案涉协议明确了某文化公司对推广内容的审核责任和管理权限。在案涉视频明显、大量使用知名人士李某瑾肖像和高度仿真的AI合成声音,侵权风险显而易见的情况下,某文化公司未对视频素材来源、视频素材是否获得李某瑾授权等事项进行审核,存在未尽合理审核义务的过失。该过失与带货主播的侵权故意相结合,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应当认定构成共同侵权。本案的处理,有效规制“仿冒名人带货”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网络空间人格权益,促推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宣传推广内容切实履行审核义务,进一步推进网络生态治理法治化。(来源于2026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带货推广不是“素材随便用”。主播和委托商家都要对视频内容负责,尤其是使用名人肖像、AI合成声音、影视片段时,必须先拿到授权。商家不能以为签了免责协议就万事大吉,对外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内部追偿另说。权利人发现被仿冒带货,第一时间录屏取证并做公证或时间戳,别等视频删除。起诉时把主播、商家、平台一起考虑,谁有审核义务、谁从带货中获利,谁就可能担责。赔偿主张要结合知名度、传播量、销量和侵权获利,维权开支也要留票。网络空间人格权益保护越来越严,合规审核是最划算的风险控制。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确认侵权主体

看到仿冒带货视频,别只盯着主播账号。点进橱窗、购买链接、店铺资质,查清实际经营者是谁,主播是个人还是签约公司,委托推广的商家是谁,把账号主页、认证信息、店铺营业执照截图保存。

完整固定侵权证据

用手机录屏从视频播放到点击跳转购买的全过程,录下账号名称、发布时间、播放量、点赞评论、商品页面和价格。最好做公证或可信时间戳。AI合成声音部分要保留原视频和音频,方便比对音色、语调。

收集授权与知名度证据

准备自己的肖像照片、公开演讲授课视频原始文件、声音素材,证明视频中的肖像和声音指向你。再收集媒体报道、粉丝量、代言合作、获奖荣誉等,证明你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整理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

把侵权视频带货销量、商品价格、店铺评价、主播粉丝量、推广时间等做成表格,推算侵权获利或你的损失。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差旅费票据都要留好,形成赔偿清单。

制作证据清单和起诉材料

按“主体信息、侵权事实、损害后果、维权开支”分组编号,写明每份证据证明什么。起诉状写清诉讼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被告可列主播、委托商家、平台等,视具体过错而定。

先发律师函再起诉

证据固定后,可向主播和商家发律师函,要求删除视频、停止带货、赔礼道歉和赔偿。对方不理或拖延,就到有管辖权的互联网法院或基层法院起诉。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三年,从知道被侵权之日起算。

庭审抓住审核义务和连带责任

重点证明商家对推广内容有审核义务却没审核,主播明知素材有问题仍使用。把协议、聊天记录、合作模式、收益分成拿出来,说明双方过错结合造成损害,争取法院认定共同侵权和连带赔偿。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带货主播擅自用我的视频带货,算侵犯肖像权吗?

答:算。只要未经你同意,用你的肖像做商业推广,哪怕视频是公开演讲片段,也可能侵犯肖像权。如果还配上模拟你声音的AI合成音频,声音权益也可能被侵害。

问题2:AI合成声音仿冒我带货,能告声音侵权吗?

答:可以。声音若具有可识别性,比如音色、语调、发音风格高度近似,能让公众联想到你,就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用于带货推广,可能构成声音权益侵害。

问题3:委托带货的商家没审核素材,要担责吗?

答:要。商家委托主播推广并从中卖货,对宣传内容有审核义务。明显使用名人肖像和仿冒声音却不查授权,存在过失,可能与主播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4:网络侵权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答:通常包括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开支。经济损失看你的知名度、侵权视频传播范围、带货销量、侵权人获利等;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

问题5:发现被仿冒带货,先固定什么证据?

答:先固定视频内容、发布账号、发布时间、播放点赞评论、跳转购买链接和店铺主体信息。最好用公证或可信时间戳,把页面和跳转过程完整录下来,防止对方删除。

问题6:协议约定侵权由委托方担责,主播就能免责吗?

答:不能对抗被侵权人。你仍可把主播和委托商家一起告。他们内部怎么分担,按协议或过错处理,但对外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赔完再内部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