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本标签下共聚合4条信息――
-
北京互联网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3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公告,调整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网络纠纷第一审案件。 -
杭州互联网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10月27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发布公告,调整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网络纠纷第一审案件。 -
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2025年10月27日)
2025年10月2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网络纠纷第一审案件。 -
电商平台按照约定的方式对商品进行鉴定,进而认定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假冒商品恰当
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按照在线服务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坤驰华宇公司销售的商品进行了抽检并按照相应程序将抽检的商品送至权利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鉴定。两审法院依据鉴定结论等证据认定坤驰华宇公司销售涉案商品为假冒商品,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