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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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11月28日,在贵阳举办的第八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
直播带货有法律风险,侵权被判惩罚性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服饰店及服饰公司共同生产、销售印有涉案美术作品形象的服装、手提包,侵害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就涉案美术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科技公司作为短视频平台的运营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服饰店及服饰公司赔偿文化创意有限公司50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
未经许可展示、销售NFT数字藏品侵权!
近年来,元宇宙发展突飞猛进,NFT数字藏品逐渐成为区块链技术的新兴应用热点,其铸造和交易也引发了一系列著作权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未经许可将美术作品制作成NFT数字藏品并展示、销售,可能构成侵权。 -
制作发布的短视频素材来源于影视作品构成侵权吗?
将影视作品制作成短视频上传发布于爱奇艺、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微博视频、腾讯视频、YOUKU视频、微信等网站及公众号上的行为构成对原著作品的修改权、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著作权利的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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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上传盗版有声书,音频平台构成侵权吗?
音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音频平台主播传播侵权音频,未采取制止侵权的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认定主观上是否明知或应知时,应综合考虑权利作品的知名度、侵权规模、侵权音频的存在形式及上传者身份等因素。在认定是否采取制止侵权的必要措施时,应审查平台有无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行为。 -
“分享”盗版链接侵权吗?
网络的发展使传播盗版片源变得简单,用某个网站存放盗版资源的传统方式已经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有所收敛,然而盗版的传播“花样”不断翻新,侵权方式愈加隐蔽。那么,“分享”盗版链接侵权吗? -
自动抢红包软件不合法,杭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
“自动抢红包”软件表面上基于手机无障碍服务技术开发,获得了用户授权,本质上是通过调用该权限后的监听QQ消息栏通知消息和聊天窗口消息,并模拟人为点击QQ红包和发送回复消息,妨碍了用户使用QQ软件时的正常交互,破坏了QQ真实、诚信的娱乐互动生态,违背了相关行业的规则和惯例,应予禁止。 -
网站内容出现了侵权,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
搜狐公司辩称其仅为信息存储空间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内容由网络用户上传,但在本系列案中,搜狐公司虽然提交了《搜狐号服务协议》,但其提交的用户信息仅包含账号ID、账号名称与创建时间,并没有用户的真实信息,不能证明被诉侵权文章系由网络用户上传,因此不能证明搜狐公司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故法院对其抗辩不予采信。 -
“高铁霸座案”判央视报道不侵权 法律为正当舆论监督“撑腰”
罗某在火车上无故霸座,拒绝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并现场发生争执。中央电视台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罗某认为央视的报道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一审法院以央视报道客观、真实,不存在过错为由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罗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