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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AA、陶BB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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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6 07:37:41   查看:

  发布有关销售管制物品的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一)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被告人黄AA使用昵称为“刀剑阁”的微信,在朋友圈发布其拍摄的管制刀具图片、视频和文字信息合计12322条,用以销售管制刀具,并从中非法获利。被告人陶BB、李CC、陶DD、曾EE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从他人的微信朋友圈转载的管制刀具图片、视频和文字信息,数量分别为6677条、16540条、15210条、5316条,用以销售管制刀具,并从中非法获利。

 

  2018年5月至7月,宋雨林(已判刑)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联系陶BB,购买管制刀具。陶BB通过微信与黄AA联系,由黄AA直接发货给宋雨林,被告人陶BB从中赚取差价。宋雨林购得刀具后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黄AA违法所得人民币329元,陶BB违法所得人民币858元。

 

  (二)裁判结果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黄AA、陶BB、李CC、曾EE、陶DD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销售管制物品的违法犯罪信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黄AA、陶BB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CC、曾EE、陶DD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AA、陶BB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CC、曾EE、陶DD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李CC、曾EE、陶DD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网络销售及相关活动。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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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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