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本标签下共聚合24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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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懂行的消费者不准打假,那消法就是造假售假保护法
只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人和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销售的人才痛恨“职业打假人”。不懂行的消费者不会打假,懂行的消费者如果又不准打假,那么消法还是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吗?那是造“假”售“假”保护法了!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消费者打假,食品安全标准是红线,不能触碰,否则必将付出代价。 -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对交易条件相同的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方面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消费者所购衣服有瑕疵遭遇不退货,发抖音曝光被商家起诉侵犯名誉权
随着权利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大家一定要理性对待,适度维权,注意方式方法。就像本案中的郝翠花,如果她一时气不过,使用了过激性言辞,就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得不偿失。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科勒卫浴违规收集人脸信息案)
2021年07月26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作出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07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罚款50 0000万元,责令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修正)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25日第二次修正。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三倍赔偿;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仍提供,应承担遭受损失二倍惩罚赔偿。 -
电视开机广告不能够一键关闭,侵犯消费者选择和公平交易权
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的全国首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终于尘埃落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乐融公司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的一审判决。 -
消费者网购海外薰衣草茶后主张退一赔十 电商平台不具实质审查义务法院支持拒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进口商品在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的表述与境内商品确会存在差异,赵亮认为涉案商品没有标注保质期的主张缺乏依据。二被告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并非买卖合同的相对方,要求其对商品承担实质审查义务是不尽合理的。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网按:2015年1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签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73号令,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宗旨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网络商品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