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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
手机网络搜索服务侵犯著作权的司法判定
被告不存在明知或应知被链接网站构成侵权的情形,不具有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过错。在原告不能证明被告对链接作品可能侵犯他人权利系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将可能构成侵犯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被链接网站上载行为的法律责任交由搜索引擎服务商承担不妥。
强行在搜索引擎上弹出自己的广告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事互联网服务的经营者,在其他经营者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强行弹出广告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当经营并损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性规定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服务器租用非
网络服务
合同 法院认定合同有效违约需赔
本案是服务器租用合同,负责提供硬件,而非
网络服务
合同,接入互联网是由有资质的网络运营商负责,对此已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有关代理合同关系,本案磊雷公司已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海祈公司存在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
本规定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2002年6月27日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黑客宣布破解
网络服务
器帐号 中国电信回应称事态并不严重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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