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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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杂志)
当前,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而个人支配的比特币也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在比特币无法认定为财产的情况下,非法窃取比特币的行为,需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予以规制。 -
盗取他人游戏币被判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法院认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只能用于获取虚拟服务,不能用于交易,不具有财物的交换属性,不属于财物的范畴,游戏币本质上是电磁记录,是电子数据,这种电磁记录、电子数据在刑法上的法律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盗窃游戏币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