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侵权典型案例

-
网络名誉权遭遇他人侵犯,可否要求承担律师费等赔偿维权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
如果遭遇网络名誉侵权侵害,能否要求侵权人赔偿维权费用?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被侵权人为此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应由谁来承担? -
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通过实施以“震虎价”为名的低价营销活动,编造、传播原告为不良市场经营主体的虚假信息及误导性信息,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
在网络平台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因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被判诽谤罪
吴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网络平台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依法应予惩处。以诽谤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没收随案移送的... -
在微信群里辱骂别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林某未经吴某的朋友赵某同意,在朋友圈中发布赵某的照片并任由第三人在其朋友圈中做出贬低性... -
如通过抖音实名举报,会不会侵犯名誉权吗?
通过抖音“实名举报”,究竟是言论自由还是侵权行为?通过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其他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 -
微信群互怼14个月,最后没人是赢家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互怼的双方不仅要在业主群道歉,更要赔偿打伤对方的相关损失。 -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特... -
在微信群擅自发布他人身份证信息违法吗?
本案争论焦点主要在于,一是阿红在业主聊天群中使用“下三滥”等字眼,是否侵犯了阿兰的名誉权;二是阿红在业主聊天群中公布阿兰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是否侵犯了阿红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