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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账号出租属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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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6 10:39:13   查看:
编者按:本案中,通过交易猫公司运营平台,刘某A出租游戏账号给张某B使用,张某B支付租金,案涉游戏账号的交易,实质是刘某A与张某B双方之间成立租赁合同关系。故,本案属于租赁合同纠纷,而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游戏账号出租属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
刘某A与广州交易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某B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

  案号:(2020)粤0192民初28429号   

  案由:民事>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刘某A。

  被告:广州交易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张某B。

  原告刘某A诉被告广州交易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猫公司)、张某B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刘某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赔偿一个装备相同的账号或者赔偿账号上充值的5000多元。庭审过程中,刘某A变更诉请为:赔偿账号上充值的5000多元。事实与理由:原告《和平精英》账号15×××91,游戏ID“柠檬味的小O”放交易猫上出租,租客开挂导致账号封禁十年。

  本院经审查认为,《和平精英》是一款手机游戏,交易猫公司系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服务提供商。本案中,通过交易猫公司运营平台,刘某A出租游戏账号给张某B使用,张某B支付租金,案涉游戏账号的交易,实质是刘某A与张某B双方之间成立租赁合同关系。故,本案属于租赁合同纠纷,而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本案不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刘某A仅能提供交易猫公司披露的张某B身份信息,未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同时,在本案中,刘某A游戏账号15×××91于2020年5月7日凌晨登录信息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无法据此确定张某B住所地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现本案不属于本院管辖,本院亦无法确定有权管辖的法院,故应裁定驳回起诉。刘某A可查清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后,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刘某A的起诉。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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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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