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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版权侵权成本过低 网络视频业盗播四处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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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21 14:27:41   查看:
编者按:5月13日,腾讯向PPS开炮,宣称其盗播自己的五部独家剧,次日,搜狐也加入战局,指责PPS盗播其23部热播剧,PPS也不示弱,负责法务的副总裁王岳称,腾讯盗播PPS的剧目超过200部,搜狐盗播173部,PPS将在沪、深、港三地对二者进行起诉,索赔过亿。

互联网版权侵权成本过低 网络视频业盗播四处横行

本报记者 徐婷  上海报道

优酷和土豆“联姻”了,风行“嫁给”百视通,腾讯搜狐爱奇艺三家也结成了同盟,进入2012年,网络视频业可以说洋溢着“友爱”的气氛。可惜好景不长,久违而熟悉的“口水战”近日再度袭来。

5月13日,腾讯向PPS开炮,宣称其盗播自己的五部独家剧,次日,搜狐也加入战局,指责PPS盗播其23部热播剧,且两家都表示已正式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腾讯仅一部剧的索赔就高达1000万。

PPS也不示弱,负责法务的副总裁王岳称,腾讯盗播PPS的剧目超过200部,搜狐盗播173部,PPS将在沪、深、港三地对二者进行起诉,索赔过亿。

早在三四年前,PPS总裁徐伟峰就曾预言,版权将成为视频业的一颗地雷。果不其然,地雷在今年彻底炸开了,而各家无论是合是分,其实都离不开高价版权这个核心因素。

钻空子的诱惑

“一部影视剧的侵权,一般也就判个两三万”,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千万级的索赔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

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如果原告的损失无法认定,被告的侵权收益也无法确定,可以依据法律酌定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内。

游云庭表示,“近年这类的案子很多,法庭基本都按一部两三万这样的惯例来判了。”

盗播一部影视剧的违法成本只有两三万,而网络视频企业购买一部热门影视剧的正版版权,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这其中的巨大价差怎能让各家企业不动心呢?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颿说,“近两年,盗播比例虽有大幅减少,但互相盗播的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道理很简单,大家都这么做,如果你不做,就吃亏了。”

张颿认为,各家在版权问题上的“互掐”,并非寄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多少损失,更多的是基于竞争策略,向外界宣传品牌,建立维护正版版权的形象。

被“差异化”的苦恼

今年,PPS与TVB深度合作,获得了TVB 2012年所有新剧以及之前5年所有老剧的独家版权,而且PPS并未分销给其他网站。港剧也因此被外界看作是PPS差异化竞争的一大利器。

PPS总裁徐伟峰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其实并非不想卖,这个差异化是被动的。”

据他透露,腾讯曾想以四五部独家的内地剧换PPS的所有港剧,双方的谈判并未达成。“他们去年高价买下了几部独家剧,但是用几部剧换我们所有港剧,这实在令我们难以接受,价格相等不意味着价值相等啊。”

而腾讯方面则表示,PPS想要打包卖,但他们并不想买下所有的港剧。

去年还一掷千金的网络视频企业,在巨大的成本压力之下,今年全都捂紧了钱袋子。在2012年3月下旬的北京春季电视节目推介会上,视频网站竟然未购一剧一片。

张颿分析称,如今各家在购买版权时,都变得更加谨慎了。互相换剧不用直接拿出现金,确实是个省钱的做法,但大家对于各自独家版权的价值判断会存在分歧,谈不拢也很正常。

不过PPS方面透露,目前他们正和包括土豆在内的三四家网络视频企业洽谈关于港剧的换剧合作,预计一两个月就能完成,受到两大巨头夹击的PPS显然不想把自己孤立起来。

客户端能否独立生存?

有意思的是,虽然眼下搜狐和PPS激战正酣,但一个月前,两家还传出了“绯闻”。有消息称,搜狐有意收购PPS,而且针对这样的传闻,搜狐方面态度“暧昧”,官方回应称,不排除收购同类网站的可能。PPS方面也没有予以坚决的否认,徐伟峰表示,所有谈判均有保密协议,不便发表评论。

鉴于优酷土豆两个相争多年的冤家对头最终都能走到一起,外界好奇搜狐和PPS是否有可能上演类似的戏码。

 张颿认为,目前来看可能性还比较小。“优酷土豆都是上市公司,是用换股的形式完成合并,并未动用现金。而PPS还未上市,如果搜狐想要收购,就要拿出大量现金,毕竟PPS的估值也很高。”

另外,虽然在广告营收规模上,PPS属于第二集团,落后于优酷土豆搜狐,但是由于客户端的播放基于P2P技术,无需采购带宽,因此成本压力也小于网页端的视频。

PPS方面表示,他们现在已经实现盈亏平衡,且收入更加多元化,广告占比只有60%,游戏等其他收入近来增长迅速。言下之意,PPS并不“差钱”。

张颿表示,客户端的粘性确实比网页高,但流量不及网页。游戏等新业务的拓展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所以客户端企业能否在网络视频行业的竞争长跑中胜出仍然有待观察。

(本文来源:华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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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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