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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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实质性相同加接触,案涉产科管理系统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判定一般采用“实质性相同加接触”规则,即在被诉侵权作品与原告作品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同,且被告具备接触原告作品条件的情形下,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被诉侵权作品系其独立创作,或具有其他合法来源,则应当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