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
――本标签下共聚合18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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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及答记者问(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
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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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20〕78号)
2020年11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广电发〔2020〕78号通知,要求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 -
网络直播带货销量未达标,相关违约责任应如何认定?
本案即是一起因网络直播服务机构未实现与商家约定的销售业绩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既涉及网络直播过程中异常状况及产生缘由等事实查明及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也涉及双方争议销量未达标背后致因主体的确定与合同附随义务的厘清等法律适用问题,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典型性。 -
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税总所得发〔2022〕25号)
2022年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税总所得发〔2022〕25号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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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平台法律责任的司法认定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了新兴文化传播方式的出现,网络直播平台正是网络媒体时代应运而生的产物。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其注意义务的设定,一般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控制能力。2、直接获得经济利益。3、平台干预。4、合理措施。5、合格通知。6、作品类型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