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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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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社交账号实施敲诈勒索,被起诉判刑和责令退赔

    利用社交账号实施敲诈勒索,被起诉判刑和责令退赔
    人民法院对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件的依法公正审判,判决认定赵某犯敲诈勒索罪,综合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充分体现了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刑法功能,以及司法审判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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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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