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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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脸识别刑法规制的限度与适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导案例为切入
作者罗翔;本文首发于《比较法研究》2023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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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提供公开个人信息未获二次授权同意,仍然有可能被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如若该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那么此时未经授权同意而收集或提供该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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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连锁酒店数据供他人查询,一审被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华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沈某A、杜某B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提供其互联网服务过程中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获取和非法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获取、交换上百万条个人信息,一审被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两被告各自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多次进行交换,其中刘某B向刘某A发送3次共计1181336条邮箱账号密码信息,刘某A对刘某B向其发送的共计1181336条邮箱账号密码信息予以接收。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