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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泄愤引官司!社交媒体辱骂他人赔偿7000元
深圳龙华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案,马某因经济纠纷在网店评论区发布“黑社会”、“敲诈勒索”等不实言论,并多次辱骂对方。法院认定其行为侵犯名誉权,判决马某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