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律师
关于律所
关于收费
前沿动态
平台协议
典型案例
软件实务
网络版权
网络游戏
电子商务
数据合规
电信网络
法律法规
跨域协作
联系我们
互联网律师实务专题
分享提供互联网律师办理各类网络法律实务经验技巧。
首页
>
标签
>
技术性规范
>
技术性规范
——标签下共聚合 2 条相关信息——
技术性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关于中国标准出版社与中国劳动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答复(1998〕知他字第6号函)
推荐性国家标准,属于自愿采用的
技术性规范
,不具有法规性质。由于推荐性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属性,如果符合作品的其他条件,应当确认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请你院与朝阳区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并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多做工作,争取调解解决此案。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标准著作权纠纷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国家版权局权司〔1999〕50号)
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
技术性规范
,推荐性标准不属于法规性质的
技术性规范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 · · 查看更多 · · ·
elawcn.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9 ela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
法脉网
提供,点击
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2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改进用户体验需使用cookie技术现向您征询意见。
同意后关闭
本站地图
关于我们
实务专题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扫一扫,存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