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怒斥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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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家长造谣学校被责令道歉赔偿
公民有权监督教育,但不得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本案中,家长在无证据情况下公开贬损学校,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已超出正当维权范畴。法院依法判令其书面道歉并赔偿,彰显民法典对法人名誉权的平等保护,警示公众:网络发言须守法、理性、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