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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铺使用他人版权图片,一审索赔二万五判赔两千五
华风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某A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且要求适用法定赔偿,本院将综合考虑涉案图片的市场影响、知名度、某A的侵权情节、华风公司为本案诉讼进行了证据保全需要支出合理费用等相关因素酌情予以确定。 -
网站转载人民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不侵犯当事人个人隐私权、名誉权
被上诉人转载的案涉裁判文书来源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该网站系本市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审判信息的权威性网站,被上诉人在转载过程中未对原裁判文书进行增删、改动,不存在不当行为。被上诉人转载案涉文书不存在过错,不需要为其转载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结果正... -
替人刷微信公众号数据谋取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2千余万
被告通过为他人提供刷阅读数、评论量、点赞量、粉丝量、投票数有偿服务,主观上明知该服务后果是帮助他人虚高了公开展示的阅读数、评论量、点赞量、粉丝量、投票数等数据,并以此获利,构成妨碍和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主播直播间多次解下衣物被关停求解封,法院以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判决不予支持
本案中,原告主播在明知不雅行为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下,放任该后果发生,并多次实施,已明显超过经营行为必要限度与社会公众所能容忍限度,为有悖于社会道德的低俗行为,被告对原告进行违规处理,符合双方约定及法律相关规定,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暗刷流量违背诚信合同无效,返回付款被驳不当获利收缴
“暗刷流量”的行为违反商业道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均构成侵害,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本案对“暗刷流量”交易行为的效力予以否定性评价,并给予妥当的制裁和惩戒,对治理互联网领域内的乱象有积极推动作用。 -
电视开机广告不能够一键关闭,侵犯消费者选择和公平交易权
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的全国首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终于尘埃落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乐融公司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应予整改的一审判决。 -
因微视未经许可获取微信或QQ好友信息,用户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被驳回
南山法院认为,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既未包含其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密关系,他人也无法通过其微信好友关系对其人格作出判断从而导致其遭受负面或不当评价,故认定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也不属于原告的隐私。据此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
游戏未经授权使用猪猪侠,被判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将原告享有著作权利的美术作品应用在网页游戏《猪猪侠疯狂积木》上,并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传播和提供试玩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对涉案美术作品——《猪猪侠》、《猪猪侠三维POSE3》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
图片网站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与立法目的相悖被法院驳回
著作权法有关合法来源抗辩限定为复制品发行者,系与作品有体复制件的特点有关,将合法来源抗辩的主体扩张至作品著作权的受让人与立法目的相悖,故上诉人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