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司反贪腐案例 首页 > 专题 > 网络公司反腐律师实务专题 > 网络公司反贪腐案例 > 给予腾讯员工40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一审法院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告人侯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被告人王某人民币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字节跳动高管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上千万元 上诉人高某A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给予腾讯员工40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一审法院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被告人侯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被告人王某人民币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字节跳动高管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上千万元 上诉人高某A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