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动态

首页 > 前沿动态 >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2-09-05 21:53:37   查看:
编者按:《举证参考》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广泛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总结归纳涉及商业秘密保护全流程的规定,从四个部分十一个方面对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作出举证参考,为当事人在诉讼中积极有效举证提供指引,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问题。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

  2021年10月29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中英文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宋鱼水,审判第三庭党支部书记张剑,审判第二庭法官周丽婷、宋晖发布了相关内容。发布会由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晓津主持。

  《举证参考》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广泛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总结归纳涉及商业秘密保护全流程的规定,从四个部分十一个方面对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作出举证参考,为当事人在诉讼中积极有效举证提供指引,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问题。

  会上,宋鱼水副院长发布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理的情况和特点、《举证参考》制定过程和基本内容。宋鱼水在发布过程中提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三件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典型案例,包括涉自动驾驶领域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涉高尔夫球场侵犯经营秘密纠纷案、涉石油微生物勘探技术领域证据保全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案。

  为什么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由于商业秘密的本质是信息,并非通过注册或登记产生、取得权利,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权利范围并不像商标权或专利权相对清晰和明确,侵权行为也较为复杂和隐蔽。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一直是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中的突出难点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自建院至2021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163件,其中一审案件136件,二审案件27件。共审结120件,在以判决方式审结的43件案件中,原告胜诉的案件共17件,占比为40%。经过梳理总结发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涉及企业知名度高、案件影响大。案件通常发生在发展较为迅速的行业领域和竞争较为激烈的商业主体之间,涉及的企业包括百度、支付宝、同方威视等知名企业。

  第二,涉及企业诉员工、前员工的案件较多。该类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所有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占比为93%。所涉及的员工、前员工往往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工作时任职关键岗位,掌握或能够接触到企业的关键商业秘密信息。

  第三,原告败诉案件的主要原因在于权利人举证不充分。这虽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相关,但也凸显商业秘密权利人举证难的问题。在权利人自身举证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签发调查令等方式积极举证。

  《举证参考》制定过程中的考虑因素

  宋鱼水介绍,《举证参考》聚焦商业秘密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深入贯彻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适应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首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我院司法审判实践的需求,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当事人举证的角度出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问题。

  二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际和相关案件的主要问题,制定《举证参考》。

  三是统筹全流程保护,从权利基础、侵权行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程序事项的举证参考四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方位全流程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举证参考》的基本内容

  《举证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并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等相关规定,总结归纳涉及商业秘密保护各方面的规定,包括权利基础、侵权行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程序事项四部分内容。

  《举证参考》重点围绕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形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及认定、惩罚性赔偿的考量因素、诉讼保全、律师调查令、刑民交叉等问题作出了相应指引。

  会上,张剑、周丽婷、宋晖法官分别对《举证参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今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当事人完成好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等案件的举证责任,有效破解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举证难问题,维护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宋鱼水说。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二庭  作者:吴瑛曼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互联网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互联网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实务专题

————千锤百炼、深耕厚积————

elawcn.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9 ela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法脉网提供,点击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2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深圳互联网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深圳互联网律师qq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深圳互联网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