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所有权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 被判转移涉案域名的所有权 注册、使用的域名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无正当的注册、使用理由,并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应认定为恶意注册、使用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