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微信群

业主微信群

――本标签下共聚合2条信息――
  • 业主微信群发布带有个人信息民事起诉状是否属于散布业主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裕安派出所认定某A的行为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事实依据不充分,涉案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撤销。同时,上述市第二人民法院的三份生效判决已经驳回某B等三人关于某A侵犯其隐私权的诉讼请求,意即某A将包含该三人隐私信息的民事诉状发至业主微信群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已认定为不构成侵犯该三人隐私权的民事侵权行为,作为比民事侵权行为更具危害性、法律构成要件更为严格的“散布他人隐私”的治安违法行为理当不成立。
  • 业主微信群里骂人惹纠纷,法官释法明理以调解结案

    案件受理后,夏涛法官认真梳理分析案情,多次主动积极为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法官释法明理,最终,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叶某赔礼道歉,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唐某在业主群内连续道歉三天,并在其微信朋友圈澄清事实一次,不得屏蔽任何人,澄清跟道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并不得删除。原告叶某也愿意放弃要求唐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