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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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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微信群中发表言论应控制自己情绪,房地产开发企业亦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业主微信群中发表言论应控制自己情绪,房地产开发企业亦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原告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接受更多的社会舆论监督。对于负面评价或者批评,应当拥有更大的包容度,不能因被告所表达的看法和意见属于负面评价,就认为侵犯了自身名誉权。被告因涉及自身利益,发表言论情有可原,但亦应控制管理自己的情绪,言辞不能过激,应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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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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