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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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25〕2号)及答记者问
2025年3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5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第12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