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首页
关于我们
关于律师
关于律所
关于收费
前沿动态
平台协议
典型案例
软件实务
网络版权
网络游戏
电子商务
数据合规
电信网络
法律法规
跨域协作
联系我们
互联网律师实务专题
分享提供互联网律师办理各类网络法律实务经验技巧。
首页
>
标签
>
合法来源
>
合法来源
——标签下共聚合 2 条相关信息——
合法来源
图片网站主张
合法来源
抗辩,与立法目的相悖被法院驳回
著作权法有关
合法来源
抗辩限定为复制品发行者,系与作品有体复制件的特点有关,将
合法来源
抗辩的主体扩张至作品著作权的受让人与立法目的相悖,故上诉人主张
合法来源
抗辩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疏于对知名作品
合法来源
事先进行审查,承担间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责任
某B公司仅按照法律法规的强制标准进行最低限度的审查,疏于对涉案知名作品的
合法来源
事先审查,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致使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网络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因此某B公司应当承担间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责任并据此赔偿著作权人的合理经济损失。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 · · 查看更多 · · ·
elawcn.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9 ela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
法脉网
提供,点击
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2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改进用户体验需使用cookie技术现向您征询意见。
同意后关闭
本站地图
关于我们
实务专题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扫一扫,存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