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首页 > 法律法规 >

商务部关于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商电函﹝2019﹞662号)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0-02-17 21:03:54   查看:


商务部关于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通知

商电函﹝2019﹞662号

  为加强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展布局,提升示范创建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19年,商务部根据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办法》,对现有99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推荐的84家其他优秀电子商务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并经综合考量,通过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增补徐州软件园电商基地等13家优秀电商园区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的主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综合评价配套制度,发挥好综合评价结果作用,通过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示范基地的承载能力、服务能力、保障能力和示范能力。要按照提质升级、与传统产业融合、要素市场建设、民生服务创新、市场环境优化等方向,鼓励和支持基地内电子商务企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方面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各地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向我部(电子商务司)反馈。

  附件:商务部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

商务部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

商务部增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名单

  1.徐州软件园电商基地

  2.盐城电商快递产业园

  3.杨凌现代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

  4.厦门中达电商园

  5.呼和浩特市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

  6.中国鞋都电子商务中心

  7.中国(漯河)电子商务产业园

  8.华南城电子商务产业园

  9.黑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10.齐鲁E谷电商产业园

  11.海口滨海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

  12.中国临沂商城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

  13.中国(肥东)互联网生态产业园

本文标签

  

  

  

  

法律咨询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深圳互联网律师

邓杰律师

深圳互联网律所

炜衡律所

邓杰律师,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3201810022100。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在软件程序、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区块链数字货币、数据合规、网络不正当竞争、人工智能等IT互联网和强制执行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技术和法律实务经验,可娴熟控制相关法律风险和解决相关争议纠纷,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专业

深耕厚积聚焦专注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elawcn.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9 elaw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建站由法脉网提供,点击购买同款网站
粤ICP备2022107168号-2
本站地图

扫一扫,存名片

深圳互联网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深圳互联网律师qq

QQ咨询

微信扫一扫

深圳互联网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