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数据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8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
来源:中国互联网法务网
2020-07-03 20: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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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坚持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