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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证
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
作证
,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
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
作证
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
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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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
(个人简介)
,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
。
现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曾担任深圳市某区政府系统公职律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网页设计师、计算机程序员、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和网站站长多年,十分熟悉“互联网+”平台领域涉及到的专业技术和行业规则,颇为擅长区块链(虚拟数字货币)、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保护、网络作品(文学、图片、音视频等)、大数据、增值电信,以及其他与网络相关的各类纠纷处置,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互联网+平台领域法律实务经验,能有效维护委托人各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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