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已尽到相关审查责任,系电商平台能否免责关键

    本案中,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二被告对上述侵权行为存在主观上的共同的意思联络、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侵权行为,或平台在接到侵权有效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形,亦无证据证明平台明知或应知被诉侵权行为存在。故原告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张平台提供质保服务但未尽审核义务,应对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责任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2022-04-22 查看(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