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地图相同或相近似,法院认定构成抄袭侵权

    某C公司虽指出地图文件标注及图标、道路颜色等部分差异之处,但未证明它们对导航功能有何影响,且与某D公司的主张有何关联,在其未能举证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开发研制是其独立创作的情况下,其产品与某D公司电子地图11个城市内容相同或相近似的行为构成抄袭。
    2020-03-06 查看(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