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让域名被拉黑无法备案,受让人要求解约索赔获胜

    本院认为,尽管gfsoso com域名为国际域名,但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签订合同,域名在中国境内使用自然应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约束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管控,故蔡某B关于其交付被拉黑的域名只要确保未受到ICANN的限制,即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的辩称理由,不能成立。
    2020-04-27 查看(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