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05-09
查看(0)
即使涉案开源软件项目属合作作品,就在案证据难以查清所有权利人的基本情况下,若开源项目要求必须经过所有贡献者的授权才能提起诉讼,那么将导致开源软件维权无从提起。因此,本院认定,罗盒公司作为提交了绝大部分代码量的项目管理者提起本案诉讼亦无需经过其他贡...
2022-04-23
查看(230)
“自动抢红包”软件表面上基于手机无障碍服务技术开发,获得了用户授权,本质上是通过调用该权限后的监听QQ消息栏通知消息和聊天窗口消息,并模拟人为点击QQ红包和发送回复消息,妨碍了用户使用QQ软件时的正常交互,破坏了QQ真实、诚信的娱乐互动生态,违背了相关行...
2022-04-02
查看(231)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
2022-03-10
查看(166)
2022年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批,总第21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
2022-02-19
查看(357)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推定华创公司未经许可使用涉案软件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可;对上诉人华创公司的相应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2022-01-25
查看(210)
昨天,中消协正式发布测评报告。结果显示,在测试的50款App中,4成App存在不能顺利注销问题;1成App在自动化推荐退订方面存在问题。其中,网约车、餐饮外卖类App在两项测评内容上存在问题数量较多。中消协对存在问题的万顺叫车、嘀嗒出行、百合网、翼支付、淘宝、快...
2021-12-15
查看(63)
依据对账人员的任职情况以及工资发放记录,其有权代表当事人进行对账,而无需当事人对其授权。当事人的企业电子邮箱与其对账人员的QQ号码相一致,公司联系电话与QQ聊天记录中对账人员发出的电话相一致,能够判断出对账人员系当事人公司人员,亦有权代表当事人在QQ中...
2021-11-19
查看(290)
一款名叫“大牛助手”的APP,其通过虚拟定位技术,将虚假的位置传送至钉钉系统,以达到“打卡”的效果,主要供上班族和学生使用。该软件为收费软件,年费为89元,月费25元。截至案发,用户10万余人次,该公司通过该APP一共赚取四五百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
2021-11-11
查看(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