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杭州某科技公司旗下某生活类APP相关数据库服务端口直接暴露在互联网环境中,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未按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违反《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司直接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批,总第29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SDK)通报。要求相关APP及SDK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2022年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工信部联信管函〔2022〕269号通告,要求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
本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28日公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22年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批,总第21批《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
APP“不全面授权就不给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是当今社会值得关心、关注的问题。柯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携程在处理原告投诉时告知原告无法退全部差价的理由,经调查也与事实不符,存在欺骗。故认定被告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欺骗行为,支持原告退一赔三。同时...
2021年1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要求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各相关企业应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并在APP二级菜单中展示,方便用户查询。到2022年3月底,信息通信行业综合服务明显改善,用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
2021年5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对短视频、浏览器、求职招聘等常见类型公众大量使用的部分App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后,发布了《关于抖音等105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的通报》,要求相关App运营者对侵害个人信息现象进行整改。
2021年4月21日,为了保障网络用户正常使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引导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启动屏广告规范发展,中国广告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启动屏广告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3月11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在广州举行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成果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广东省通信管理局APP监管平台”和国内第一个由省级信息通信主管部门编写的APP安全白皮书,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发布会现场签署《APP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自律公约》。
经相关单位核查发现,81款App存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建议相关App运营者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020年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要求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干净的信息环境。
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案件。两起案件当事人均未当庭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按照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的部署要求,快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发现、集中侦办、集中查处整改了100款违法违规APP及其运营的互联网企业。
据媒体报道,多个下载量较高的移动App存在远程控制,恶意扣费,超范围采集个人信息等问题,需要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