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主播合同效力认定及违约金的确定

    网络主播单方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可综合考虑合同签订的过程,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及合同履行的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公司前期对网络主播发展的投入,网络主播自身的影响力、发展前景以及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收益等因素,根据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酌情确定违约金数额。
    2022-02-20 查看(156)
  • 因大数据杀熟,被判退一赔三

    APP“不全面授权就不给用”“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是当今社会值得关心、关注的问题。柯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携程在处理原告投诉时告知原告无法退全部差价的理由,经调查也与事实不符,存在欺骗。故认定被告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和欺骗行为,支持原告退一赔三。同时...
    2022-01-29 查看(475)
  • 如果懂行的消费者不准打假,那消法就是造假售假保护法

    只有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人和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销售的人才痛恨“职业打假人”。不懂行的消费者不会打假,懂行的消费者如果又不准打假,那么消法还是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吗?那是造“假”售“假”保护法了!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消费者打假,食...
    2021-10-21 查看(525)
  • 网络直播平台法律责任的司法认定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了新兴文化传播方式的出现,网络直播平台正是网络媒体时代应运而生的产物。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其注意义务的设定,一般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控制能力。2、直接获得经济利益。3、平台干预。4、合理措施。5、合格通知。6、作品类...
    2021-10-14 查看(381)
  • 关于美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指导书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 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
    2021-10-08 查看(7156)
  • 网络服务提供平台及时删除,不构成对商标专用权之侵犯

    美团网系三快公司运营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平台,平台展示的信息均来源于商户或消费者编辑,三快公司不参与实际商业行为;涉案侵权行为发生时,三快公司不存在任何明知侵权或者应知侵权的可能性,更不存在任何帮助侵权的故意。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三快公司及时删除了相...
    2021-09-21 查看(593)
  • 网购平台不存在过错,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参与具体的交易,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均为网络用户自行发布;二、原告通知被告淘宝公司侵权事实后,被告淘宝公司如实披露了网店经营者的信息,并及时删除了侵权商品链接,尽到了事后注意义务。故被告淘宝公司对于侵权损...
    2021-09-20 查看(481)
  • 消费者所购衣服有瑕疵遭遇不退货,发抖音曝光被商家起诉侵犯名誉权

    随着权利意识逐渐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大家一定要理性对待,适度维权,注意方式方法。就像本案中的郝翠花,如果她一时气不过,使用了过激性言辞,就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得不偿失。
    2021-09-12 查看(598)
  • 因涉案店铺名称内含有“自营”字样,法院判决平台经营者承担销售者责任

    依据原告提交的页面截图,涉案店铺名称内含有“京东自营”店,且无其他标注提示消费者该店铺系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被告亦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试用页面有显著提示标识。故本院认为,该店铺系京东自营店铺,京东公司应承担销售者责任。
    2021-09-05 查看(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