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来源:北京市工商局 2018-10-25 20:39:20 阅读
        为建立健全网络行业交易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竞争,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市工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制定了《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在国内率先利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 

  印发的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首先是体现了较强的创新性。一是明确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问题。二是增加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三是建立了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约定平台内经营者对产品和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对平台经营者进行质量监管提出要求。其次是保证了文本的合法性。合同内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吸纳了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资质审查、结算方式、质量保证、商品配送、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明确约定,引导交易双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再者是突出了交易的适应性。文本对一些具体的条款留有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空间,例如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可约定比示范文本更为全面的保证金的赔付情形,双方可自行约定平台服务费的内容以及收费标准,并可以自行选择配送方式并就配送问题另行约定补充协议。网络商品交易示范文本将于11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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