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

2021-08-31 23:58:42 阅读
据鹅厂黑板报微信公众号消息,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声明,根据《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67号)要求,决定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
深圳音乐版权律师
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
尊敬的合作伙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6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我司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据此,我司严格按照《决定书》要求,通过邮件方式正式向相关上游版权方发送《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协议解除通知函》及《音乐版权授权合作协议解除催告函》,最大限度寻求与相关上游版权方尽快解除独家协议。
  截至2021年8月23日,我司已针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全部上游版权方发送相关函件,告知其需按期解约,其中,绝大部分独家协议已按期解约。2021年8月23日,我司向未能按期解约的上游版权方发送《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明确放弃与相关上游版权方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并告知相关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它经营者进行授权。据此,我司再次通过本公告,特此声明:
  一、放弃与上游相关版权方音乐版权独家协议中有关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权利(与独立音乐人独家合作期限不超过三年,及新歌独家首发期不超过三十日之情形除外),上游版权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经营者进行授权,并不予追究相关版权方因授权其他经营者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二、我司将在严格执行《决定书》基础上,以非独家方式与上游版权方继续保持合作,并就非独家合作事宜与上游版权方进行协商。
  我司非常珍惜且重视与合作伙伴的良好商务关系。在未来版权合作过程中,我司将与产业各方一道,一如既往地共同推动中国音乐产业的繁荣和创新。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
  2021年8月31日

特别声明

  本网为非营利性普及互联网+领域法律知识公益网站,所刊讯息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及用于学术探讨和实务交流,该等行为既不代表本网所持观点、立场,也不意味着本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亦不构成本网出具任何用途之意见或建议。若所刊文章有来源标注错误或冒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权利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下一篇:权利人作品网上刊载,可以推定他人为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