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不仅面临来自其他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还需直面行业高度集中的现状和频发的知识产权纠纷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随着最高院对“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3Q大战第一季答案已经揭晓,这在某种程度上为行业竞争设立了边界。
然而即便如此,在各家企业试图削尖脑袋在这片江湖中闯出一番天地时,还有很多问题困扰着他们,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在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三足鼎立情况下的垄断隐忧和几乎关涉每个互联网企业的、层出不穷的知识产权纠纷。
目前,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仍在最高院审理。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奇虎360法务总监范勇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期望法院能够作出一个对于中国互联网未来发展有健康导向的判决,对一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及时地进行规制。”
互联网企业都在关注,当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反垄断大刀何时会落下?
反垄断法卡壳互联网?
2012年8月20日,优酷网、土豆网宣布合并。合并后,优酷土豆成为了国内网络视频行业的领头羊。优酷土豆网前法务经理吕长军对法治周末记者回忆,两家企业并购之初也有反垄断法方面的顾虑,他还专门梳理了我国反垄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此番梳理和研读则让他和公司减轻了这种顾虑。
“目前法律对于‘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语焉不详,达到什么量级会构成支配地位,仅从法律层面难以认定,还需要经济学家从经济学上进行分析。而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是否滥用自己权利,在举证上又面临困难。”吕长军说。
尽管业界的普遍认识是,垄断会抑制技术创新,阻碍市场公平竞争,扼杀新兴创业公司,最终伤及用户的利益和体验。不过此前互联网行业发生的几起反垄断诉讼案件,最终都以败诉结案。
在被诉垄断的企业中,百度和腾讯成为最受关注的两家。不过目前为止,这些案件均未能认定垄断事实。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借着3Q大战的声势引发了多方关注,但是互联网反垄断第一刀能否就此落下,目前仍未现端倪。
百度公司高级法律顾问秦健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目前还很难直接触及互联网领域:“互联网是竞争最为充分的市场,用户拥有非常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尽管一些企业在某些特定细分市场占据很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很难就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为用户的转移成本接近为零。”
不过,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资深互联网观察家李易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腾讯、百度、阿里巴巴在社交、搜索、商务领域一家独大,而且也在横向扩张增强自己的防护体系,在这种纵横交错的火力下,现在中小型的互联网企业很难突破这种格局。
李易预测在这样的格局下,即使有创新的企业出来,其产品都将被打上上述三者的标签。“尽管这些大企业再发展一段时间,也会出现内部创新不足等大企业病,但是在近五到十年时间里,对于小企业而言,还是只能选阵营。”
在这样的市场格局下,360在最高院判决其与腾讯的反不正当竞争案后,发布公开信称,其担心此次判决结果“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市场地位,创业公司的创新动力将会被削弱,创业公司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
那腾讯是否有反垄断方面的压力?对此,腾讯高级法务总监王小夏回复法治周末记者:“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
资深互联网法律人士韩晗认为,像360这样的企业向体量更大的行业巨头发起反垄断的诉讼,有助于让行业巨头绷紧一根弦,收敛其某些不甚妥当的行为。
网络版权期待“强”保护
在担忧行业巨头可能带来的垄断后果的同时,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纠纷频出,也成了很多互联网企业的“心病”。
腾讯高级法务总监王小夏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让盗版穿上了“技术创新”的外衣,并形成产业化、链条化的态势。
在互联网领域,侵权实施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使得侵权造成的后果已超过传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但是目前法律还很难有效地保护所有权人的利益。对此,网络视频行业的法务人员深有感触。
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从2012年起,各家企业对于版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主流的视频网站在版权上的投入越来越高,不过盗版等侵权行为仍无处不在。
刘晓庆介绍说,由于乐视网拥有版权的作品非常多,取证搜集范围包括PC终端、电视终端、盒子终端、手机终端、各种领域的酒店等。“如果以一部片子、一个主体计算,乐视网为了维护版权收益,每年发起的案件有几千个。”
数量如此庞大的案件让乐视网法务部的工作人员满负荷运转。尽管他们也同很多律所建立有合作关系,刘晓庆仍表示,他们能够处理的也多是热播影视剧的侵权案件,而这仅是盗版侵权问题的“冰山一角”。
“现在盗版侵权的违法成本很低,即使诉诸法律,最后花费了很大的精力只能获得两三万元的赔偿,这很打击原告方的维权积极性。应该通过重罚降低侵权者盗版的积极性,我们期待能够出现判赔几百万元的大案子,通过这种‘强’保护来扭转维权的不利局面。”刘晓庆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于吕长军而言,其先前在优酷网法务部门工作时,除了通过发函、协商的方式处理其他公司侵犯优酷网知识产权事宜外,还会应对不少外来的诉讼,这些外来的诉讼缘由多是公司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视频网站大多都有用户上传板块,这些视频对于丰富视频网站的内容起到了促进作用,不过也成为侵权风险极易发生的地带。
“为了避免侵犯其他版权所有人的权利,对于一些热播的电视剧、电影,只要公司没有版权,都会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屏蔽。对于投诉过的内容,公司也会屏蔽。”吕长军说。
不过对于用户常规上传的视频,作为网站很难在第一时间判定该用户是否为所上传视频的权利人。吕长军介绍,在接到权利人的投诉或通知后,网站都会及时履行删除义务,不过也有权利人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会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与优酷等视频网站境遇相类似,百度旗下的百度文库也是百度侵权官司高发的产品。
秦健对记者表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对于侵权行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尽管知识产权领域有诸多的法律法规,双方往往难以就判定主观过错的诸多因素上达成一致意见。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